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一)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各支部,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分析,现就做好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住建队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1.强化党的政治理论武装。各(单位)支部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开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学习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坚决防止各种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规范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之外政治言行。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等制度。各支部每季度必须分析研判1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形势,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报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包联领导和机关党委全程参加指导。健全完善支部工作台帐,进一步规范使用《党支部“三会一课”全程记实》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程记实》,按规定标准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支部各项工作和活动,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真正落细落实,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实效,形成严肃活泼、优质高效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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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类别:范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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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1-01-2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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